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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政策

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9-05-31   来源: admin   阅读次数: 875

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(四川交通技师学院)

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

第一条 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奖资助金的管理、评选和发放工作,充分发挥社会奖资助金的奖优抚困功效,建立学生资助体系中社会资助功能,体现社会对学校在校学生的关爱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社会奖资助金是指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我校在校学生捐助的经费,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。

    第三条  学生科按照捐助方意愿和要求,负责社会奖资助金的管理、评选、发放等工作。

第四条  社会奖资助金管理

社会奖资助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:经费收取由财务科负责,实行集中统一管理;经费使用由学生科负责,实行专款专用,按计划使用。

    第五条  社会奖资助金来源

    (一)社会捐助

    (二)上一年社会奖资助金结余

第六条 社会奖资助金种类

(一)   社会奖学金: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。 

(二)社会助学金: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。

第七条  社会奖资助金奖励标准

根据捐助方与学校(或系部)签订的合同条款,按照各系实际情况分配。

第八条  社会奖资助金申请条件

(一)   社会奖学金
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爱党爱国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;遵守和维护国家法纪,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;遵守学生守则及学校规章制度。

2.道德品质优良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。

3.以下两条具备其一即可:

(1)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。要求学年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。

(2)参加各级、各类比赛,获得国家、省级比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。

(二)社会助学金
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爱党爱国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;遵守和维护国家法纪,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;遵守学生守则及学校规章制度。

2.道德品质优良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。

3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    第九条  社会奖资助金评审程序

(一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择优扶困的原则,实行自愿申报、等额评审,每年十一月份组织评选。

(二)学生科每年根据所签订的《奖资助金协议》及各系部人数比例等因素,确定各系部的奖励总人数。

(三)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(书面申请一式两份),系部初步审核和推荐,并将初步确定的名单报学生科。

(四)学生科汇总推荐人选名单,经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,确定获得社会奖资助金的学生名单。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。

(五)社会奖资助金的评审材料由学生科存档备案。

    第十条  社会奖资助金发放

    资助金及时、足额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上,不得有任何抵扣,原则上一次性发给获得者。

第十一条 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,由学生科负责解释。

附件1:《社会奖资助金申请表》


附件1:

社会奖资助金申请表

 

申请奖项:

 

姓名


性别


年龄


照片

系部


班级


身份

证号


政治

面貌


银行

账号


开户行


 

 

情况介

(按照申请条件描述个人情况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公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   

 

学生科评审意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公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   

 

委员会意见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公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







 

注明:1、此表由学生本人填写,一律使用水性笔,一式两份;

      2、照片为2寸,剪切整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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